本网讯 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的《关于2015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就重点加强对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专项监督明确了要求。
此次专项监督将围绕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采取省、市、县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监督的重点是全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防范冤假错案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范司(执)法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其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证问题;二是严格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三是廉洁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案谋私、权钱权色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等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将召开全省人大电视电话会议,布置落实有关工作,并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办案场所、直接听取有关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调研。方案要求各市人大的监督调研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将带队赴各地进行调研检查。在调研的基础上,省人大内司委将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反馈给省公检法司机关。11月份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公检法司机关就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对于此次专项监督,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十分重视,亲自点题,并要求把它作为贯穿2015年整年度的重点监督工作来抓。主任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和公检法司机关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通过监督,切实规范司(执)法行为,切实推进公正司(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