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企业破产制度作为市场的“清道夫”,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淳安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县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提出了针对性地意见建议,推动完善破产处置三项机制,充分助力“僵尸企业”的依法清理和“腾笼换鸟”转型升级。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抓“关口前移”。建议县法院及相关责任部门针对县域内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的异常风险企业,从经营状况、欠税欠费、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开展破产风险评估,做到早掌握、早稳控,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稳定风险。2020年,共召开协调会、论证会20次,解决问题10起。
二是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抓“协同破难”。建议强化协同联动的刚性,根据《关于建立淳安县企业破产综合处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化解破产案件中企业职工安置、财产处置、税费优惠、登记注销、信用修复等难点问题,推动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对接转变,避免涉众涉稳信访事件发生。
三是优化繁简分流机制,抓“数字赋能”。出台《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操作规程》,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同时,按照省委整体智治改革要求,充分运用电子送达、网络公告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实现无产可破或者不涉及重整的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全部审结。2020年,共审结无产可破案件4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