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党中央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十三五”期间,拱墅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抓住“四个环节”,力促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重点抓法治政府发展规划。把每年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常态化议题,并提出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发展规划建议,对区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全过程监督。采取日常工作评价与重点工作评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部门和街道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定进行跟踪监督。
二是重点抓法治建设宣传。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代表优势,开展送教进机关、送教进联络站、送教进社区等活动。
三是重点抓规范行政履职。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形式,逐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做好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后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是重点抓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法院执行工作、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等。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持续深化。对多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