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目的。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浙委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协同配合推进省委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开发区的重大决定部署,服务省建设“重要窗口”,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按照浙人大常办【2020】64号文件要求,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方案。
二、重点内容。重点内容上突出六个“更”,以更大力度加强开发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完善开发区预决算监督,以更高水平推进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以更实举措开展人大代表工作,以更频密度加强日常联系,以更优方式保障人大工作力量。
三、实施步骤。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对于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向省人大报告,请求省人大支持和帮助,确保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