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聚焦依法行政这个关键点加强监督,从2020年开始,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政府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监督,借助专业力量,提升监督实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规范评查流程。出台《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行政机关工作评议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若干意见》,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人大评议工作方案中。委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评查的第三方机构,围绕被评议部门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情况;承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法定程序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评查清单进行针对性评查。根据《意见》规定,整个评查过程分为准备阶段、调查阶段、评议阶段和整改阶段四个环节,每个环节设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全面“体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后,第一时间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评查小组,并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实效。在评查过程中,评查小组根据评查清单,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检查案卷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还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征询意见建议,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形成评查报告,指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评查小组还按照部门特点对后续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常委会集中评议阶段形成评议意见提供依据。
三是注重闭环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在评议大会上,常委会听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评查报告,被评议部门按照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须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为确保整改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整改落实明显不到位的,退回重新整改后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则继续列入明年评议对象。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书面向县委报告,向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通报,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建议将其作为年底优秀部门评比和部门“一把手”履职实绩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