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洞头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始终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建立以区长牵头、分管副区长具体抓、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六重”清单工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项民生实事项目的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和时限要求,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优先保障,合力推进民生项目。区政府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优先研究、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优先保障、民生实事项目优先审批”的原则,切实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真正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扎实办好、办实民生实事,不断增强民生福祉。通过区长月工作交流会、专题协调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区领导优先研究民生实事项目,优先协调解决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全区年度预算安排、日常资金申报、审核等方面,优先考虑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各有关单位建立领导协调责任制、部门服务承诺制,简化民生实事项目审批手续,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为民生实事项目审批。
三、加强督查,确保民生项目落实。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督考机制,将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区政府专项督查,完成情况纳入区对各街道(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区长“一季度一督查”、分管副区长“一月一督办”的要求,通过部门每月申报、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核查进度,形成月度通报制度,推进项目落实到位。对推进难度大、推进进度慢的项目,区长亲自抓,专题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要求推进缓慢的事项重排工作计划,加大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在验收阶段要严把质量关,对工程的各个环节做到细致的验收,切实把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