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做出《关于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项目相关事宜的决定》后,市政府每年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并定期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五年来的监督成效明显。
一、站位全局,严把棚改工作的审议关。人大常委会做出相关决定后,市政府主动接受监督,每年提请审议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下,温州棚改工作获得中央的充分肯定,被列为全国12个获得棚改工作激励支持的城市之一。
二、凝心聚力,紧盯棚改项目管理的审核关。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前期服务到位、工程建设管理较为规范。目前,纳入审查的19个项目中,已有11个项目竣工,另外8个在建项目将在2020年峻工交付或主体验收。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支付计划均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善作善成,夯实棚改工程建设的审查关。常委会在审查中,督促建设部门加快建设形象进度,尽早让这些民生项目惠及百姓,同时通过关注工程建设与资金使用的匹配情况,查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几年的监督实践为常委会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的出台以及今后审查表决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