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8日下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朱恒毅,副主任委员、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工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郑军一行,专门赴省监委,与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擎苍一行进行了座谈。
朱恒毅介绍了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能,重点就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开展的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专题调研相关情况,与省监委作了沟通。
朱恒毅表示,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日常与省监委的工作联系一直是比较融洽顺畅的,工作中注意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本质上是党的机关,人大依法履行对监察机关工作的监督,坚持自上而下,审慎稳妥,依法有序。省监委对我们的工作也非常支持,去年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省监委主任亲自来作了报告,平时在其他立法、监督项目中,涉及到征求省监委意见的,监委几位领导都亲自出席相关座谈会或参加调研。近期举办的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培训班上,省监委的同志从监察法、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角度,既讲解监察工作的主体内容,又切合人大实际,把握好人大工作与监察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实践指导性很强,大家普遍反映良好。
朱恒毅指出,依照全国人大的做法,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之前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和省监委都分别作了沟通,专题调研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专题调研主要内容已经明确。下一步,一是赴部分市县开展调研,听取当地监委和相关部门关于这项工作情况的介绍,征求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基层了解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情况;二是要召开省级座谈会,请省监委介绍全省面上的情况,并请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介绍相关工作的情况;三是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9月30日前,将浙江调研的情况报送给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四是11月份,专题调研报告书面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整个过程,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与省监委保持充分沟通,希望省监委继续支持,配合省人大的专题调研。
陈擎苍表示,开展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专题调研非常必要,非常有针对性,省监委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调研工作,把浙江的做法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充分反映给全国人大。省监委依法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与省监委都具有监督职能,日常工作中可以加强沟通,在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中,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