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