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度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同时审议《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近年来,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改革统筹推进,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国有资产的规模和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夯实管理基础,健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尚不到位;以管资本为主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支柱、关键、稳定作用发挥还不够突出;部分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国有企业资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有待改进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摸清家底。要进一步做深做实基础工作,加快完善涉及国有资产的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研究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和计量的标准体系,推进建立全口径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数据库,全面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家底。加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进一步完善报告的体例和结构,加强数据对比分析,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可审性。
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坚持分类施策,有效解决职责分散、权责不明等问题。按照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原则,着力从体制上明确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等功能定位,科学界定出资人职责边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逐步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三是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四大体系”,着力实施“六大攻坚”,把国有企业改革与服务实体经济、加强自主创新、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引导国有资产布局到最需要国资发挥作用的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领域和重要行业,推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和“僵尸企业”处置,促进我省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不断培育国有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新动能、新活力。
四是稳步有序防范和化解风险。要引导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企业投资决策机制,聚焦聚力主业。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企业债务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建立健全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积极主动化解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风险,增强企业自我造血功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快建立科学的经营管理绩效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属性的国有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监督和考评等制度安排,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逐步建立起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功能定位、与社会整体水平相协调、与社会经济效益和风险防控等成效挂钩的人才使用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激发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以上意见,请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19年5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