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组扩大会、机关党组学习会、法制委全体会议以及筹备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的贯彻活动,认真研究部署,分解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地方立法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守立场之正,创立法观念之新,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市委审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规草案的工作机制,坚持将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以及需要市委研究的立法重大问题,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后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审议《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期间,组织全体党员成立3个调研组,赴9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发放调查问卷450份,形成3个调研报告,把准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紧扣金华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紧贴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谋划下一年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保地方立法体现党的主张。 二、守过程之正,创民意征集之新,以更大担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优化16家联系点布局,建立健全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工作考评激励、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努力让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充分依托“金代通”等数字化平台,拓宽参与地方立法渠道,提升公众网络参与便捷度,推进立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实现全天候开放式征集立法意见,确保更广泛、更准确获取人民群众真实意愿。做实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运用“金法督”系统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配套制度、监督检查等工作,健全与执法、司法相衔接的全链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出台法规高质高效运行。 三、守程序之正,创立法机制之新,以更严要求锤炼过硬队伍。聚焦“为什么立法”“怎么样立法”“立什么样法”这一重大命题以及“立法工作具体怎么开展”这一现实问题,探索建立以“三张清单一张图一平台”为载体的地方立法新机制,推进地方立法清单化、平台化,着力打造高质量立法实践高地。针对目前法规草案文本质量不高、法规草案质量管控标准缺失等问题,制定推广《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地方立法立项“精准化”、程序“精确化”、工作“精细化”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我省立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将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列入党领导立法工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金华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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