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省、市人大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2年4月,对《遂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修订,共修订18处。该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体现了新时代赋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性质定位,为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过细化备案审查的受理、处理、反馈等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内部流转速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截止目前,接收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7件,县人大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按照职责分工分送有关工委审查。其中,法制(内务司法)工委审查1件、财政经济工委审查2件、农业与农村工委审查2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委审查8件、社会建设工委审查4件。对文件主体、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一致性全部审查完毕,并归档备案,审查率达100%,未发现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
三是积极开展有重点的主动审查。法制(内务司法)工委在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相关工委审查的基础上,每年还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有重点的主动审查。今年以来,对《遂昌县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遂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开展重点审查,着重对文件中涉及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以及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共提出审查意见4条,并督促制定机关落实修改。
四是推进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对我县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每月要求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报备各类重要文件。2022年1月至10月,共收到县人民法院报备有关重要文件26件;收到县人民检察院报备有关重要文件109件;收到县司法局报备有关重要文件79件;收到县公安局报备有关重要文件93件,着力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遂昌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