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2日上午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主题鲜明、站位高远、高效务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领会部署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有效举措。立足自治县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推进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统一,紧扣“民族、生态”两大品牌,从“小快灵”入手,“立改废”相结合,统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探索新时代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新路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建设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样板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一、与党委同心,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县委有关加强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将党的领导放在立法工作首位,定期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立法协调小组会议,研究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及时出台改革发展急需、保障“两个先行”的单行条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都要按程序向党委请示报告,在县委的领导下推进立法工作。 二、与政府同力,做活各方参与,增强立法协同性。坚持人大主导,发挥政府依托作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同配合,协调各方参与,凝聚立法共识,形成立法工作合力,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健全“1+X”立法工作配套制度,构建从立项、起草、调研谁、审议、表决到批准、公布,以及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技术规范,环环相扣的自治法规立法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由人大主导、“双组长”起草组具体运作、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条例草案、重难问题共同协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修改、完善的立法工作路径,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三、与大局同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围绕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民族特色、民族文化、乡村提升”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引领、服务走好山区民族县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一是抓好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完整全面的立法规划,完善以自治条例为统领的关键性、制度性支撑。二是完成当前的立法任务。争取在届内(至2027年前)完成“制定两部条例、修改一部、废止一部”(制定畲医药发展条例、畲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修改城市管理条例,废止荣誉市民条例)的立法工作目标,引领提升城乡特色风貌、彰显畲族传统纯真文化、浓郁民族氛围,推进乡村更加宜居宜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组织施行好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畲医药发展条例,监督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制度措施,推进主导产业的形成和畲医药产业的发展。 四、与人民同声,坚持法润民生,推进立法进基层。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努力使每一部条例都满载民意民智;加强畲族特色的研究和把握,提升利益表达能力,发好“景宁声音”;调动县级立法联系点“提供立法信息”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听取立法联系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立法建议,把群言群语精准变成“法言法语”。强化条例的执行,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抓好条例的宣传、普法、检查、评估、修改,与执法、司法相衔接的全链闭环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动自治法规进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及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梳理发现问题,确保每件条例高质高效地运行。紧跟法治建设的需要,提高县人大代表的法律素养、强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立法能力建设和法工委等业务机构建设,提升立法工作效能。 五、与法律同向,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构建以法工委组织、各专工委审查的工作格局。加大备案审查和纠错力度,每年对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提高“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落实好“两院一委”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工作要求,主动及时对接,确保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按照省市人大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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