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探索创新,不断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流程,从“计划、准备、实施、审议、督办”等五个环节全链条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规范计划制定。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每年年底制定新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初,制作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提前将执法检查项目按“监督议题、部门时间安排、工委时间安排、常委会工作安排”等类别细化成表格,发放专工委委员、专业小组代表、相关部门知悉,以便提前准备。
二是规范准备工作。在执法检查前2个月,相关专工委根据法律法规,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拟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调研方案。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议题的前1个月,安排法制讲座,并制度化地列入工作计划;邀请相关法律专家、部门业务分管负责人等对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就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培训,为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做好知识储备。
三是规范检查手段。设计“对照检查表”,包括检查内容、责任部门、自查情况及检查评价,并明确量化指标,便于专工委和代表实际操作。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执法检查项目,邀请科研院所专家、法律人士等第三方参加,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业化评估,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权威性。
四是规范审议程序。参照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做法,提高报告人层级,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区政府副区长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进一步提高政府对执法检查的重视。
五是规范督办整改。加大专工委与区府办的对接力度,强化“回头看”跟踪检查,对于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中所反映的重要问题,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对地方性法规的修法建议,通过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形式积极向上反映,推动良法促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