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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人大:构建“100+N-M”人大评价监督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23-10-17 14:55:25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大财经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和作用,有力有序推进《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下称“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创新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探索设计人大执法检查评价监督指标体系,构建“100+N-M”量化评价机制,有效提升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内核设计指标体系。立足关键领域,紧扣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和“全过程监督”两大关键要素,聚焦市场准入与开拓、融资促进、保障服务、创业扶持、权益保护、行政执法等企业呼声强烈的七大关键领域,将其设置为核心评价监督指标。聚焦重点环节,系统梳理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从轻重缓急、关注度等维度筛选出市场准入门槛、产学研和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最关键因子,以主动赋权的形式融入指标体系设计和调整过程。运用系统思维,从可操作性角度出发,以数据可得性为导向,与政府部门多次就指标设置细节进行对接论证,共同商定二级、三级指标设置及权重分配,力求在全面涵盖涉企法治保障的基础上,兼顾不同适用场域的差异化要求,充分发挥评价指标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规范作用。

  二是以“多维评价监督”为抓手构建“100+N-M”科学打分机制。分层构建指标体系,按照“量化易取、逐级细化、贴近实际”的总体设计思路,围绕两个条例所规定的行为准则、法定职责和创新探索相关条款,将指标体系分为绿灯指标、蓝海指标、红线指标等3类一级指标,下设16个二级指标、63个三级指标。分类细化具体指标,绿灯指标为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定职责指标,设定总分100分;蓝海指标为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探索指标,系加分项(N),根据典型案例的影响力和推广度加权给分,上限加30分;红线指标为保证民营企业公平公正的行为准则指标,为扣分项(M),根据投诉数据等负面反馈情况予以扣分,上限扣50分。结合两个条例具体监督内容,动态设置评价体系观测点、权重占比,如绿灯指标以专项资金到位率、培育体系和扶持政策创建等为观测点,分别赋“1分至5分”不等,进一步细化评价监督颗粒度。

  三是以“全过程闭环”为特色提升评价监督实效。以年度为评价区间,组织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咨询专家对政府相关工作进行总体评分,每年根据上一年度两个条例执行情况评价监督结果及代表反馈意见建议等情况,重新调整当年度评价监督指标体系的权重与分值,促使指标体系结构更科学、设计更合理。以企业感受为重点,设计《鄞州区执行两个条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表》,以市场准入与开拓、融资促进、保障服务、合法权益、行政执法、创新创业推动等六方面作为评分因子,设置18项评价内容,通过“浙里人大代表”平台、走进代表联络站、召开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等“线上+线下”途径,面向人大代表和市场主体进行满意度测评,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构建问题监督全过程跟踪问效闭环,将评分结果和满意度测评作为上一年度区域营商环境改善状况评价依据,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专报呈送区委区政府,为下一年度政府制定工作计划、改进政策措施等提供参考,有力有效推动问题得到关注和落实。








来源: 鄞州区人大 作者:陈彦儒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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