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江山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系列重要部署,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健全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 江山市人大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人大国资监督制度体系,实现了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2019年,江山市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的总体要求、报告方式、重点内容、审议程序,明确了各类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及职责,为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稳步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国有资产监督专项计划,对“三类”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年度专项报告议题。从2019年开始,连续四年采取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依次听取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综合报告,并分别形成审议意见及时向政府交办。 推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今年开始,市人大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列入各街道年中居民议事会审议重点内容,在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民生实事项目、财政等工作报告的同时,专门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最近部署开展的乡镇(街道)人大强基、基层单元深化、履职能力提升“三个工程”活动中,专门对街道人大加强国资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二、协调贯通,推进国资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 江山市人大积极探索“人大+审计”联动监督新路径,持续提升监督刚性,有效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提升国资监督效能。 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积极与审计部门开展对接,紧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从2022年开始要求审计局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纳入财政“同级审”工作报告,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三个部分详细反映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人大开展国有资产监督提供良好的保障。 推进国有资产重点审计。围绕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每年年初加强和审计局的对接,确定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各领域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根据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确定一个或多个专项审计重点,如今年建议审计局将城建投集团运营情况列入专项审计清单。 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市人大联合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1+3”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建立了一套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每季度确定3—5件开展重点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市属国企资产闲置、非法开采矿山资源、设施农用地备案不到位等多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有效推动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国资国企监督 江山市人大聚焦国有企业的监督,以“123”为抓手,开展贯穿全年、覆盖国资国企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实现了国资国企监督制度化、系统化。 听取一次专题报告。市人大主任会议每年上半年安排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国资国企运行情况的报告。报告重点反映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项目投资、企业债务、经营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工作安排等情况。会后,将主任会议的意见建议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做好两次专题调研。一是在年初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上年度运营管理情况的调研,了解掌握上年度深化改革、投融资管理、项目投资、经营管理等情况。二是在年末组织开展对市属国有企业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调研,了解掌握市属国有企业年度项目盘子安排、实施计划、资金来源等。 开展三项督查、视察活动。一是开展国资国企半年度运营情况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进行,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二是开展国企重点项目视察活动,安排视察国企实施的重点项目,国资管理中心向常委会汇报总体情况,各市属国企提交书面材料,市政府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三是开展重要问题专项督查,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属国企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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