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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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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大出台强化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18 11:13:00

  本网讯 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近日,绍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市人大司法监督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相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共13条,近两千字,分别就衔接工作职责、转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内事项的处理程序、对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对检察机关办结事项报告有异议的处理程序、对检察机关重要报告事项的办理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衔接工作在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委、代表工委和市人大办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范围的有关问题,由监察司法工委转送;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代表工委转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市人大办转办、交办、督办。

  办法的出台,表明该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既是有效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具体举措,也对推进“法治绍兴”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来源: 绍兴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 作者:陈汉君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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