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近三年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8件,对11件存在不适当情形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体化”规范,筑牢备案审查工作根基。一是注重规则引领。研究出台了《绍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等制度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流程以及具体工作层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细化了操作规则,强化了审查刚性。二是注重能力提升。将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力抓手,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乡三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化。三是注重制度监督。坚持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人大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推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成为“规定动作”。 “一盘棋”联动,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协作。一是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沟通协调。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时、按量、按质报备规范性文件,杜绝报送格式不规范、文本不标准、附件不齐全等问题,有效提高报备率和报备质量。二是加强与各委室之间协同配合。发挥各专工委“专”的优势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统”的职能,各工委提出初审意见后,再由法工委汇总处理,对于争议问题共同研究,切实加快审查进度、提高审查效率。三是探索提前介入机制。除事后审查外,通过各种形式提前介入审查,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论证,主动作为,依法提出审查意见,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文件的产生。 “一揽子”举措,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备,并延伸至县、乡两级,构建起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网上报备率达到100%。二是拓展备案审查范围。陆续将市“两院”、市监委以及乡镇人大及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对“一府一委两院”、市县乡三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履盖。三是做实专项审查。对涉及改革发展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审查。近年来先后对统一大市场建设、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配套具体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共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18件,及时督促整改。 “一条心”发力,凝聚备案审查工作智慧。一是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尝试拓展人大代表参与提出审查建议的途径和形式,把备案审查工作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结合起来,筑牢民意基石。二是借助第三方智库协助审查。借助地方立法专家库、高校立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的专业法律力量协助开展备案审查,提高查找问题的精准度。三是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把认真办理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在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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