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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大:以法治刚性守护运河之美
发布时间:2023-09-28 09:29:00

  本网讯   大运河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以《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执法工作为抓手,坚持以法治刚性守护运河之美,为高水平打造“千年古韵、江南丝路、通江达海、运济天下”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是坚持高质量,高质量完成条例立法工作。2014年6月,由京杭运河、隋唐运河、浙东运河组成的中国大运河,经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评定,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在市级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绍兴市认真开展条例的立法工作。期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全市大运河沿线区、县(市)召开各类座谈会和论证会10余场次,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向各级领导、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500余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800余条,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是坚持促落实,推动条例施行扎实有力。市人大常委会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落细。实施一年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条例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就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规划、协同管理机制、沿线基础设施、文化带关注度等方面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实施两年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越城区、柯桥区等地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与此同时,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推动编制完成《大运河(绍兴段)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开展村庄征收拆迁和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调研和监督,有效监管文物安全。

  三是坚持多维度,推动条例施行全民有感。持续监督推动相关部门结合“河长制”的开展,提升运河水环境治理水平,绍兴环城河、绍兴古城内河、浙东古运河柯桥段(顾家荡至越城交界处)等运河主要河道均被评选为省级“美丽河湖”;专题调研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等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助力打造浙东运河风情核心区;发动组织开展运河遗产保护从业人员关于条例的专题培训学习活动,利用“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等节日,向沿线镇街、社区居民发放遗产保护手册,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保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一如既往做实做好条例实施工作。








来源: 绍兴市人大 作者:章烨晓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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