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领人大工作,把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的要求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实施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标志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公众参与立法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志性工程,围绕地方立法不同阶段,精心设计载体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实现了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的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立法前,在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时,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作为确定立法规划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立法中,通过开展人大立法面对面进社区、立法听证等活动,让代表和公民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修改、会议审议,确保立法的共识建立在充分的协商基础之上,让民主立法可“感知”更“可用”。立法后,组织代表和群众参与对现行法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将其中合理意见作为法规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 二是实施开门监督公开监督阳光工程。坚持把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贯穿于人大监督全过程、全闭环中,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的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坚持开门监督,从监督议题选择、监督计划编制到监督推进、跟踪评价等各环节,持续开展公民旁听人代会、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拓宽公众参与人大监督工作的渠道,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坚持融合监督,借助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性强的独特优势,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实事项目等民生重大关切,开展代表电视问政、代表线上询问等活动,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坚持闭环监督,以代表和群众反映问题为监督导向,打造审议意见落实闭环管理机制,通过“清单式+销号式”的监督方式,努力在跟踪督办上反映民意、体现实效。 三是实施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提升工程。拓宽民意表达途径,创新代表联系方式,构建了海岛地区“双联系”机制,创设了“船头、岸边、离岛”联络点,搭建了代表做客阳光热线、代表接听12345热线、社情民意直通车等平台,构筑了全时段、全天候、全覆盖的联民格局,一批代表和群众反映问题通过上述民主途径得到解决。全面提升建议办理实效,按照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探索“一评能否办、二评交谁办、三评如何办、四评怎么样”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实现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融入代表建议生成办理全周期的工作目标。开展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立交立办工作,狠抓代表审议意见落实,推动群众急难盼愁问题有效解决。 四是实施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创新工程。突出强化代表联络站民主民意表达功能,将其建设成为民主协商的重要平台、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目前,通过创新“书记市长走进基层单元”“乡长有约”“主题+问题”核心业务下沉等载体,形成了系列化的工作内容和品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落实,实现“五大民主”全链条贯通。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整体跃升。把“开好会”作为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关键环节,在年中乡镇人代会开展代表视察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创设“大会问政”环节等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广街道居民议事会。目前,全市街道以民生实事项目议事会成员票选、街道集体资产监管等载体,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街道事务管理,推动了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小事解决,促进街道工作更好体现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让基层民主焕发了新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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