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有效提高作为重要抓手,坚决做到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呼声、人大有行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130件。自交办之日起,区人大常委会就启动跟踪督办模式,对办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反复督办,多次召开座谈会,督促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协作配合,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有着落、有回音。 主任领衔+工委督办,双重聚焦。出台《关于明确建议督办责任领导和责任委室的通知》,成立了6个监督小组,通过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重点督办、监督小组常态督办,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全过程监督。一方面,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发挥牵头作用,带领各委室负责人和各监督小组成员,分赴各镇(街道)及有关功能区管委会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另一方面,各监督小组做好日常跟踪督办,加强与议案建议主办、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及时掌握和汇总建议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区级主导+镇街配合,上下联动。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于7月30日前将议案建议全部答复完成;于8月份开展重点建议集中督办;11月份听取和审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相关专(工)委密切协作,集中力量,齐心协力抓好各环节、各步骤的监督工作。各镇(街道)人大协同配合,特别是由各镇(街道)选区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以上下联动的方式积极开展监督,同步推进议案建议落实。各镇(街道)人大及时掌握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便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掌握情况。 反向鞭策+正向激励,双评引领。在集中督办结束后,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双评”活动,通过比一比、晒一晒,提办双向发力,激活人大代表履职活力和承办单位办理动力。同时,将代表建议评优情况作为代表履职考核及评选履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将主办单位评先情况列入区级机关年底考核的加分项目。 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多头并进。借力媒体和群众的力量多头监督,合力推进。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媒体通报制度,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公众号等媒体,通报建议交办、办理进程、督办跟踪、办成率和满意率指标,全程公开建议办理进程,对于办理认真、成效较好的单位积极正面宣传,介绍经验做法,对于消极怠办、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实现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的同频共振。 重点监督+专题查验,点面结合。出台《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督办方案》,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领衔、各对口工委参与的重点建议办理专班,督办人代会期间确定的8个重点建议。此外,对答复完成的建议开展实地检查验收,先由区人大常委会组建工作组上门就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后集中回访代表,详细了解代表的真实态度。对于落实不到位、代表不满意件,责令相关单位重新办理答复。通过重点督办和专题查验,形成“点面结合”的态势,有效解决建议落实不到位,代表“被满意”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