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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大:连续四年创新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0 16:14:01

  2020年以来,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创新深化司法监督,共评议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35名,进一步拓宽了人大司法监督渠道,实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两官”任命和监督的有机结合,有力促进司法质效整体提升。

  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建立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评议实施办法,召开履职评议工作部署会。履职评议始终体现“个体是切入,整体是关键”要求,始终聚焦法官检察官履职重点,始终加强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沟通。

  注重突出客观公正。一是专家选聘体现专业性。每年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选聘若干名法律专业人员,组成履职评议案卷评查组,下设若干小组。二是评查方法讲究科学性。各案卷评查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围绕实体、程序、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内容,分别制定案卷评查标准,确保评查科学有据。三是问题查找确保真实性。案卷评查组共随机抽查被评议法官检察官近三年所办案件(每人每年3件),逐案轮流查看,三年来共抽查案件315件,发现各类问题、瑕疵800余项,并与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当面对证核实。在此基础上,形成每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承办案件的评查意见。

  注重凝聚监督合力。把评议工作作为加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具体载体,联动各方,形成合力。一是与上级监督联动。全面了解近些年省“两院”对市“两院”案件质量检查总体评价,并与案件卷宗评查结果互为印证。二是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依托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参与走访调研、案卷评查,深入了解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和廉洁办案情况。三是与社会监督联动。到各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并下沉基层单元,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群众、企业、律师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注重体现鲜明特色。一是评成绩与评问题相结合。全面查找问题,包括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推动市法院、市检察院边查边改,补齐短板;同时关注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办理的优秀案件和精品案例,评出法官检察官的精气神。二是自己评与大家评相结合。在评议初期,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形成自查报告,在履职评议工作部署会上开展民主测评,在评议后期,根据案卷评查反馈意见重新修改自查报告,与此同时,走访调研组分别找院领导班子、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干警逐一谈话,全面了解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三是集中评与专项督相结合。除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集中评议外,如今年针对部分公益诉讼案件质量不高等情况,结合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调研,推动问题解决。

  注重评议结果运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督促“两官”针对本人所办案件评查出的问题,落实个案整改;督促市“两院”针对评议提出的共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形成履职评议“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有效贯通的监督闭环。二是坚持奖优罚劣、刚柔并进。对被评议为优秀的9名法官和检察官,建议“两院”根据规定给予相关激励,目前都得到提拔使用或者获得当年度考核先进;对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对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其整改报告,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未超过会议到会人数半数的,责成有关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注重评议制度建设。2020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对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办法》,明确履职评议工作主体、内容、对象、程序等,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审议测评规则、结果运用规则、问题整改规则等制度体系,推动全市人大“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让司法监督更加精准、更具权威。








来源: 舟山市人大 作者:黄昌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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